當一個人抱持著無所謂的心態時,行為就會開始大膽,不在意旁人的眼光,做著當下想做的事情。打著赤腳在城市光廊中跳舞,或是爬到樹上瀏覽城市美景,看似脫序的行為,有時卻是必要的解脫。
我一直很喜歡梅豔芳和Madonna率性而為的特質,很想擁有。在某些人的眼中這兩人放蕩不覊,是壞女生,可是怎知要做出與世俗相反價值的行為需要多大的勇氣,要下多大的決心,必須做好忍受一切指責的壓力。
有誰看到或著在乎她眼底的真與那份滿到快溢出的熱情?
不是自己覺得值得就好嗎?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好了嗎?人生不是自己的嗎?為什麼要加諸那麼多繁複的規律於己身呢?
上班時盤腿在椅子上是不端莊,看到好笑的東西放聲大笑是不禮貌,故意捉弄他人是白目,看著帥哥傻笑是花痴,聽著悲慘事蹟誠實說出活該是沒同情心,每個禮拜都出門玩是野馬,這些標準是誰定的?一定要照著正確的路走嗎?不能故意多繞個幾圈多看看路旁的美景嗎?
我又陷入惡性循環的迴圈中了,想跟這首歌一樣,灑脫,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愛做什麼就做什麼,等全世界都睡了,我們來跳舞,好嗎?
***For No Reason***
穿上你的鞋子 人們跟我這麼說
可是過兩三年後 又變成 你很自由
我該如何解釋 每個季節的迷信
這是種很勉強的 過渡分析
到底自由和赤腳有什麼關係
社會練成我的 悲觀主義 我說給你聽
Hey let's start running for no reason
開始笑吧 笑點才用不到
When did we need excues to do what we do人家不必懂
因為沒有什麼好懂
that's right 可以偷去 看場電影
climb out my window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等全世界都睡了 我們要亂跳舞 不需要理由
聽起來是不是不錯
你打赤腳是否 有特別的意思
大家都期盼著一個 感動人的隨性
我突然感覺委屈 為何他們騙自己
我的個性真只是 如此的無趣
最後大家把我慢慢的忘記
因為有人決定 脫衣抗議 但我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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