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下班遷車時,都會出現一位老伯伯跟我要錢,叫我可憐可憐他。
第一次看到他,我好心開口說要幫他找警察好好安置,不要流浪街頭,結果他就開始破口大罵,直到我要離開前,他還再罵我不給他錢就算了,竟然還要找警察來!
第二次看到他,我挑明跟他說:「我上次說要幫你找警察安置你,結果你罵我罵很久,所以我不會給錢,而且天氣那麼冷,找警察幫你去安養所好不好?」結果我又被訓了一頓,默默低頭,看到老伯腳上的鞋子是新的!看看我的鞋子,有點無力的遷車回家。
今天下班又遇到他,這次我不說話了,沒有表情往我的車子走去,感覺我很無情,也很無力,也有點生氣。為什麼有些人好手好腳,卻一定要濫用別人對這社會的關懷呢?
看到電視上出來哀求活不下去的新聞,就算他家真的很貧困,但人不是要有點骨氣嗎?擺明要社會大眾拿錢給他花,讓他繳卡費,幫你他貸款,憑什麼要大家無緣無故出錢讓他享受?
有壞的例子,當然也有好的例子,看到工人每月明明薪水只有兩萬多,卻懂得捐助更貧窮的人,人真的要有志氣,天助自助者。
題外話,警察真的很好用,真的是人民的褓母,問路、找店家、借急救箱、借電話、借廁所,各種疑難雜症都能幫你解決,超好用的,你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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